各二级学院:
2016级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,按照《2014级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方案(试行)》开展实施。成绩优秀学生可在第二学期初申请转专业,其他同学可在第三学期初申请降级转专业。请各二级学院做好转专业宣传与各项组织工作。本次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资格与条件
(一)报名资格
1.第一学期成绩排名列本专业前30%(小数不计),且所有课程无不及格、缺考、缓考;
2.转专业学生身体等条件必须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;
3.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;
4.申请专业有可转入名额。
(二)转专业类型限制
1.艺术类专业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;
2.中外合作专业不能转入非中外合作专业;
3.三二分段培养的仅能转入三二分段培养专业。
(三)其他不能转专业的情况
1.在校期间有考试作弊或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的;
2.转入专业无可转入名额的。
二、工作流程
各专业转入名额由各二级学院按照方案报教务处总审核后予以公布。学生在原学院提交报名申请,转入学院负责录取,报教务处核准公布。具体流程如下图:
三、日程安排
第一学期末完成专业可转入名额与条件、考核录取方案公布,第二学期初第一周报名,第二周录取,第三周正式上课。具体日程安排见下表:
教学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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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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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学期第17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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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学院各专业可转入人数、限定条件、笔试面试方案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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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学期第18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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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审定公布全校各专业可转入人数与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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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学期第1周
(报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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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9日~22日,学生学院接受转专业报名,收取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以及专业要求的相关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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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22日~23日,学生学院审核后公示,抄教务处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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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24日,学生学院将材料报至各转入学院,并抄教务处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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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学期第2周
(录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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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27日~28日,转入学院按专业进行笔试面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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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日~2日,转入学院进行录取,并报教务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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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日~3日,教务处审核转专业结果后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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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学期第3周
(报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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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6日起,学生至新专业报到,并办理课程补、免修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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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8日,公示期结束。学生正式在新专业注册学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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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录取方式
转专业录取工作由转入学院负责。一般按照学生第一学期原专业的成绩排名顺序录取。如第一学期末已公布须笔、面试考核录取方案的,按公布的方案进行录取。无须笔试面试的专业,在符合专业其他限定要求的前提下,录取规则如下图:
附件:1.2016级专业可转入名额与条件一览表
2.2016级须笔、面试专业考核录取方案
3.学生转专业申请表
4.转专业学生补、免修课程审批表
5.2014级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方案(试行)
教务处
2017年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