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课证融通课程学分认定的公告
各位同学:
根据浙经院〔2017〕86号《课程替换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,经开课学院认定,获得以下五种证书,可以替换相应课程的成绩。办理流程如下:
1.开课前获得证书的:学生提供证书原件、复印件办理免修手续,成绩由任课老师录入。办理时间:当学期开学三周内。
2.课程成绩不及格的:学生提供证书原件、复印件,办理补考成绩修改手续。办理时间:毕业学期开学三周内。
课程名称 |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| 成绩折算方法 | 职业资格证书发证单位 | 课程所属二级学院 | 办理地点 |
《办公软件应用》 《Office高级应用》 | 浙江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(二级AOA) | 1:1 | 浙江省教育厅 | 数字信息技术学院 | 崇学楼2309 |
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 | 浙江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(一级) | 1:1 | 浙江省教育厅 | 数字信息技术学院 | 崇学楼2309 |
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 | 浙江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(二级AOA) | 认定为合格 | 浙江省教育厅 | 数字信息技术学院 | 崇学楼2309 |
《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》 《基础会计》 |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| 1:1 | 各地财政局 | 财会金融学院 | 崇学楼2511 |
《商务英语I》 《商务英语II》 | 全国国际商务英语证书(一级) | 1:1 | 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 | 文化艺术学院 | 崇学楼2107 |
《综合英语I》 《综合英语II》 《综合英语III》 《综合英语IV》 | 大学英语考试六级 (CET6) | 425—499分折算为85分;500—599分折算为90分;600—709分折算为95分;710分折算为100分。 |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| 文化艺术学院 | 崇学楼2107 |
教务处
2019年4月2日